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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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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的通知
2011-03-21 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规定,参加我校2011年硕士生复试并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。

其他复试考生也可在此期间进行体检,体检表可作调剂使用。

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由校医院确定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体检分别在兴庆校区和雁塔校区进行,兴庆校区考生在兴庆校区校医院体检,时间为:3月30、31、1日上午;雁塔校区考生在医学院校医院体检,时间为3月30、31日上午。

具体体检时间为:每天上午8:00—12:00,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,请学院通知复试考生做好如下准备工作:

1、 学院发给学生体检表(可在研招网下载),考生加贴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,并由学院核实为考生本人后加盖学院公章;

2、 按医院规定交纳体检费;

3、 体检当天,体检前考生须空腹;

4、 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校医院防保科,校医院作出体检是否“合格”的结论后统一转研招办。

请各学院安排组织好此项工作。

研招办

2011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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